沈阳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网技术改造与分区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辽宁
2023-05-06
发布时间2023-05-06 招标类型中标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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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沈阳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沈阳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沈阳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网技术改造与分区勘察
建设单位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勘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刘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 *******.******元 **日历天 合格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刘雷 姜闯 穆星
注册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 AY********* AY********* AY*********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日历天 **日历天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评审得分 **.** **.** **.**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企业业绩:一、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业绩*: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供热管网工程设计项目-工程勘察和测量技术服务;业绩*;雄溪路末端污水排放工程;业绩*:港口大道污水管网修复工程项目;业绩*:安州特色小城镇一期安置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安州特色小城镇一期安置区配套给排水工程(含道路绿化);业绩*:雨污混接摘除项目勘察(一标段);业绩*:大兴区首创团河定向安置房项目外部市政临时雨水工程;业绩*:沈白客专-枢纽段一标段建设工程沈白高铁新开河段污水管道排迁工程(大东段)勘察;业绩*:沈白客专-枢纽段一标段建设工程沈白高铁新开河段污水管道排迁工程(沈河段)勘察;业绩**:惠工街、令闻街团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地勘、物探;业绩**:大兴区首创团河定向安置房项目市政配套工程-街坊路工程、大兴区双河北路(新凤河~广阳大街)给水管线工程;业绩**:京昌路楔形绿地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小月河西路道路及管线工程穿越**号线六道口站~北沙滩站区间专项勘察;业绩**: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业绩**:中直园林办综合业务用房围护结构及管线改造项目;业绩**:吉县-延长输气管道项目勘察服务;业绩**: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旗下营电厂引热入呼长输管网供热工程测绘勘察设计项目。二、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业绩*:陵园北街泵站及进出水管道工程勘察;业绩*:经开区给排水道路工程勘察;业绩*:沈河区打通断头管线工程勘察;业绩*:棋盘山新希望排水工程;业绩*:高铁一街(毡匠一路-创新五路)排水工程;业绩*:兴北至海韵路截污管线工程、龙湾公园清淤工程、溢流口快速净化工程增补勘察设计;业绩*:金帆西路(沈营路-树台街)道路排水工程;业绩*:****年曹仲片区排水及附属工程;业绩*:浑南区产业区污水转输工程;业绩**:高埗镇**** 年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北部片区);业绩**:沈阳市上沙片区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三、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湛江经开区东海岛产业园(扩园)生态环境导向片区综合开发(EOD)项目(一至四期)暨东海岛产业园配套综合服务区项目;业绩*:沈阳慧创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质勘察工程;业绩*:沈阳市和平区和平湾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业绩*:沈阳市首府新区给水配套工程勘察;业绩*:长春市高新区长吉线原油管道迁改工程项目勘察;业绩*:熊岳站生活污水系统改造工程勘察工;业绩*:沈抚支线大河南段区段管道转迁补偿项目勘察工作协议;业绩*:宁波北海燃料化工有限公司码头管线及陆域罐区改造项目;业绩*:长春合隆镇庆铁一、二线管道拆除工程项目;业绩**:锦州港东西管廊联通工程地勘详勘勘察。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s://www.lnsgczb.com:****/TPBidder/memberframe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