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鑫路(天庆桥-北马路)工程 已由 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海鑫路(天庆桥-北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南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资金及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公路工程,北起天庆桥,南至北马路,根据不同车道数分为三段:海鑫路(天庆桥-博惠道)段实施道路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段实施道路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鑫路(北湖村-北马路)段实施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其中:
- 道路工程:海鑫路(天庆桥-博惠道)段:设计起点为现状天庆桥,设计终点为现状博惠道,规划红线宽度**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km/h,二级公路标准,道路全长约***m;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段:设计起点为现状博惠道,设计终点为北湖村,规划红线宽度**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km/h,二级公路标准,道路全长约****m;海鑫路(北湖村-北马路)段:设计起点为北湖村,设计终点为现状北马路,规划红线宽度**m,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km/h,三级公路标准,道路全长约****m。
- 交通工程:本工程全线施划交通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做智能交通系统,以及护栏、里程碑、百米桩等附属设置。
- 桥梁工程:新建空心板梁桥*座,桥宽**m。
- 照明工程:海鑫路(天庆桥-博惠道)采用双侧对称布灯方式,新建**米双挑路灯**套,新建箱式变电站*座,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采用双侧对称布灯方式,新建**米双挑路灯**套,新建箱式变电站*座;海鑫路(北湖村-北马路)采用单侧布灯方式,新建*米单挑路灯**套,新建箱式变电站*座;
- 雨水工程:海鑫路(天庆桥-博惠道)及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新建雨水排水工程;
- 绿化工程:海鑫路(天庆桥-博惠道)及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实施绿化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服务期限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算的编制及以施工阶段配合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须具体下列条件之一: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 (公路) 专业乙级或以上,*、公路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近五年内(****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 则以设计单位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 ** 日至****年 *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号翠泉别墅**号)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 月 **日 ** 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 时**分至 **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https://www.tjjn.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号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号翠泉别墅**号 |
邮政编码: | ****** | 邮 政 编 码: | ****** |
联 系 人: | 王腾 | 联 系 人: | 高博、段艳丽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 子 邮 件: | hengshizhaobiaotj@***.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 户 银 行: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津南路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