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S***津榆复线(迎宾路一津芦线)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补遗书(二)
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招标文件银行保函格式中规定填写“于 年 月 日参加”其中的日期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
本补遗书(二)共*页,请投标人接到后,**小时内以回函确认,谢谢合作!
联系人:曹玉琴、刘亚彬
联系方式:***-********
天津市公路有限公司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