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生态补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滨海新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大港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生态补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汉港明渠、环港河河道改善工程:汉港明渠河长*.**千米,环港河河长*.**千米。总长度*.**千米。汉港明渠起点为大港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沿汉港公路西侧汉港明渠至福绣园。环港河起点为汉港公路与滨海大道交口向北至滨海大道与汉港公路交口环港河,沿河道至福合园,过港东三道后沿海雅园西侧河道至海雅园北侧河道,至海清园北侧河道向北至海景三路北向尽头处,最终向东过海景大道汇入板桥河。(*)滨海新区板桥河治理工程:工程长度*.**千米,北起环港河交口,南至城区东部泵站。
*.*.*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为****年*月**日。
*.*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港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生态补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施工招标,共*个标段。标段名称:大港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生态补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施工,合同编号:DGGDXCWSCWSJHSG/HT-****-**。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汉港明渠、环港河河道改善工程和滨海新区板桥河治理工程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年~****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时~**时**分,**时**分~**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tczxgs@***.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塘黄路***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永安大厦A座*门***室
联 系 人:高健、王茜
电 话:***********,***********
邮 箱:tczxgs@***.com
发 布 日 期:****年**月**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工
电话:*** ********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王文革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