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招标公告】安徽省宁国市文体中心EPCO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安徽
2023-01-16
发布时间2023-01-16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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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特别提示:我市正在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对招标投标、履约阶段发现的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详见《关于印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公管〔****〕**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安徽省宁国市文体中心EPCO项目(项目编号NGS-GC-GK-*******)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国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文体中心EPCO项目

*.* 项目编号NGS-GC-GK-*******

*.* 批文名称及文号: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备案表

*.*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项目位于宁国市凤形新区,东起春晓路,西至延福路,南至鼓山路,北至旗山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美术馆、文化活动中心、城市展厅等,并配套其他辅助设施和道路、广场、绿化等相关室外辅助工程。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室外连廊面积为****.**㎡。各单体规模详见地块总平面图,且该方案为建设意向,投标人须根据项目地块经济技术指标,结合对项目的理解,编制项目设计方案

本次招标为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及后续运营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设计:依据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业主相关具体要求, 进行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方案设计(含除文化馆、传媒中心单体之外的室内设计)、景观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绘制审核竣工图及相关的二次深化。(具体内容依据项目内容及需求)

室内方案设计:包括游泳馆、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的室内装修设计,不含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美术馆、传媒中心、超市及其附属仓库内的室内装修设计

*工程施工: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总承包施工、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期维修、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项目运营:主要指体育馆、游泳馆等,包括不限于:本项目的无形资产开发、演艺事业、项目设施维护、文化宣传推广、营销策划、物业管理等运营管理。

*.* 项目性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

*.*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运营服务期**年(不含建设期、筹备期、试运营期)。

*.* 建设地点:宁国市

*.**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工程建安费用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 其他:

*.**.*本项目纳入宁国市公管局人脸识别系统考核(宁公管[****]*号文件)

*.**.*投标人通过电子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质疑)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运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设计单位业绩: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库等除外)设计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及设计完工证明材料,设计完工证明材料如相关批复文件或审图机构颁发的审图合格证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须能反映上述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施工单位业绩:*****月*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库等除外)施工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应具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若提供资料无法反映上述其他评审因素的需另行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运营单位业绩: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及以上的公共场馆运营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还需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

上述运营业绩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母公司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也予以认可,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业绩中,若投标人提供的是EPC或PPP项目中包含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均符合要求。

注:上述公共场馆指:如体育类场馆(游泳馆、篮球馆、足球场等)、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规划馆、档案馆、影剧院、音乐厅、市民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场馆的单体或群体项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或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 号为准):

*.*.*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分的。

*.*.*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到**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本数)到**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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