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繁昌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二、招标人: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人民政府
三、招标内容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繁昌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具体改造内容包括雨污分流、屋面整治、立面整治、楼道整治、道路整治、杆线整治、违建拆除、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充电桩)、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棚、安防消防、适老化、节能化、海绵化、环境绿化亮化、垃圾分类等;招标范围:具体改造地点为四中宿舍、区文物局宿舍、栖霞小区、制药厂宿舍(城关三小附近)、西苑小区、皮件厂宿舍、新世纪花园共*个小区;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繁昌区繁阳镇;
*.项目合同估算价:*********.**元(招标控制价)。
*.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总金额 ****万元(或以上)的老旧小区改造或房屋建筑项目。
注:(*)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仅认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中为施工方的业绩;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竣工验收报告各个时间不同以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项目类型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所体现的内容为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项目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专业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担任单项合同总金额 ****万元(或以上)的老旧小区改造或房屋建筑的项目负责人。
注:(*)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仅认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中为施工方的业绩;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竣工验收报告各个时间不同以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项目类型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所体现的内容为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项目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 家;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职责分工,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
(*)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或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
注: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
*.*采用保函形式: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以下任何一个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