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T**-CSJSGSWZZB-****-***
*.招标条件
*.*新建安盘高速公路APTJ-**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安盘高速公路APTJ-**标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贵州安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政府持股**%,社会资本联合体持股**%。现对粉煤灰 、声测管、压浆料、中空注浆锚杆、金属波纹管、钢塑土工格栅、支座、锚具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主席令九届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号);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号);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安盘高速公路APTJ-**标项目设计桩号为: K***+***.*-K***+***.****,线路全长约为**.**公里。项目起于盘关镇岩鹰山,终于盘州市盘江镇岩峰洞接云南境。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车辆荷载采用公路-I级。路基挖方约***万方,填方***万方。主要结构物有*桥*隧*互通,其中特大桥****m/*座(盘关特大桥、百石荞特大桥),大桥***m/*座(川坝大桥、大蒿地大桥、河沟头大桥),隧道****m/*座(岩鹰山隧道、岩峰洞隧道)主线路基*km,盘关互通*处,连接线*.**km。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粉煤灰包件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期年产**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粉煤灰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年-****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声测管包件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声测管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年-****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压浆料包件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期年产*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压浆料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年-****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中空注浆锚杆包件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中空注浆锚杆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年-****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金属波纹管包件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波纹管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年-****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钢塑土工格栅包件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塑土工格栅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年-****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支座包件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期年产*.*万台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支座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年-****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