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 ****-**-** **:**:** 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了 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重大或关键设备集成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计划有变。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太原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贞发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王硕
联系方式:***********
平台网站:www.jcebid.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