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尼勒克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EPC
招标信息
新疆
2022-11-30
发布时间2022-11-30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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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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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伊犁州尼勒克县****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备案。招标人为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尼勒克县****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尼勒克县
    *.工程规模:新建安置房****套,建筑面积******平方米,便民服务用房****平方米,配套水、电、气、暖、路等基础设施。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
伊犁州尼勒克县****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EPC
新建道路****米,给水管网****米,排水管网****米,供热官网***米,及照明、绿化、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配套。包括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 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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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其它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设计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高级工程师证。
四、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投标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号)。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赢博峻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尼勒克县
代理地址: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天津路A栋***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寇海岩
代理联系人:
刘霞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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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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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