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泽普县****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配套)工程总承包(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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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泽普县****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配套)(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金湖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项目规模: 改造无缝镀锌钢管****米、供气管道****米、及完成配套调压箱等附属设施;安装居民入户不锈钢波纹管****户、报警器****户。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泽普县****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配套)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范围: 改造无缝镀锌钢管****米、供气管道****米、及完成配套调压箱等附属设施;安装居民入户不锈钢波纹管****户、报警器****户。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及施工资质条件:(*)设计资质:需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甲级】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并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级或者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级。(注:新证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在有效期内的新证、旧证均允许);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投标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往前推*年)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业绩(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业绩须包含燃气的工作内容)(注: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表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往前推*年)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业绩(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业绩须包含燃气的工作内容)(注: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表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财务要求:近*年(指****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其他人员要求: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具备相应的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注册证书。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身份证及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及“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
*.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
*.招标文件费用:*.**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方式
*.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监督部门: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具体内容、建设规模、开标时间等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金湖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南新街**号(县建设局院内) | 地 址:喀什市托克扎克路***号*栋*单元***室 |
联 系 人:郭亚涛 | 联 系 人:张俊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qq.com | 电子邮件:*********@qq.com |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