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旅游能力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景区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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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泽普县旅游能力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景区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援疆资金,招标人为泽普县金胡杨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项目规模: 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建设,重点对波斯喀木梧桐水乡景区旅游附属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完善约*.*公里旅游街区地面景观、旅游小品、旅游厕所、休闲健身设施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泽普县旅游能力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景区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建设,重点对波斯喀木梧桐水乡景区旅游附属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完善约*.*公里旅游街区地面景观、旅游小品、旅游厕所、休闲健身设施等。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 (含) 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注册建筑工程师二级(含)以上或者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投标其他条件: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
*.获取方式: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在线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方式
*.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监督部门: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具体内容、建设规模、开标时间等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资金来源:上海援疆资金;*、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金胡杨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方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喀什地区泽普县建设路**号 |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村创新大道***号柒叶大厦**层A** |
联 系 人:郭亚涛 | 联 系 人:李晨萍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qq.com | 电子邮件:*********@qq.com |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