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灵石县****年污水管网建设和修复工程二次招标公告,现将该招标项目时间调整如下:
需原信息内容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月**:**
现延期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月**:**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