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平遥县东城-闫良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平遥县北西泉危桥改造工程、平遥县东夏线-京陵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现将该招标项目时间调整如下:
需原信息内容为: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现延期为: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遥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