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灵石县****年煤改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三次招标项目招标延期公告,现将该招标项目时间调整如下:
需原信息内容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现延期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能源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