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 ****-**-** **:**:** 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了 小店区****年新建公厕项目招标公告 ,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市小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南路*号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帮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高新街*号瑞杰科技B座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平台网站:www.jcebid.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