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工程智慧校园专项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 (前期)[****]**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交通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项目出资比例为***%,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交通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工程智慧校园专项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
建设规模: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万㎡,智慧校园建安投资估算**,***万元。
*.*招标范围
智慧校园工程专项设计服务包含除建筑单体及专项(市政、能源、电力、燃气、景观)设计院设计内容以外的智慧校园全部设计任务,主要工作内容为:依据智慧校园整体规划,整合各单体智能化相关系统,完成数据中心、节点机房、汇聚机房设计,各机房之间链路设计;按照校内用户需求,完成智慧校园各类平台和应用系统设计。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起,至雄安校区一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的全过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其他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 费率*.**%,最高限价金额*******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从****年**月**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智慧专项合同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园区类智慧专项(含智能化或信息化)设计业绩。
以上业绩仅限签订园区类智慧专项(含智能化或信息化)合同业绩,不包括各专业完整的建筑设计业绩及EPC建筑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名,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投标单位需将以上人员(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如为事业编制人员,社保证明可以提供由上级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人事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可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及单位返聘证明。
(*)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 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第*条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条第(*)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条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z.以上t、u、v、w、x、y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条要求为准。
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月**日**时**分**秒至 **** 年**月 ** 日**时** 分 **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人按*.*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 ** 日**时**分 **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xaprtc.com/)上发布。
*.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号
联系人: 于老师、商老师、贺老师、任老师
电 话: ***********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
联系人:张翊、吴剑鸣、李山、李雪莹、李硕
电话:***-********-***、***、***、***、***、***********
电子邮件:***********@***.com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