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药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中草药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电子签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
*、计划备案编号:********************[****]*****;
*、品目名称:A********其他颗粒剂;
*、付款条件说明:以各类产品实际响应单价×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注:实际响应单价=单价最高限价*统一折扣百分比】,并按月支付,采购人与供应商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日内核对上月采购产品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供应商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对应的采购产品费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采购产品费用。(如逾期提交发票或所提交发票不合规的,付款期限顺延。)
*、监管部门: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中心卫生院(成都市温江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温江区和盛镇和正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号*号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