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中央库专用设备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潍坊烽宇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与崇文街交叉口南***米
*.成交金额:***,***元。供应商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及排序情况: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第*包:网络存储设备
*.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天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新桂路与运智道交口处东南侧蓝庭公寓*号楼-***室
*.成交金额:***,***元。供应商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及排序情况: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赛达大道***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赵增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九、本项目第一包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二包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