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县公安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丁青县公安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 项目名称:丁青县公安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投标人在开标时自行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供的相关材料,均不需提供。 (*)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 注: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保证金缴纳等任何问题,请根据以下方式进行咨询“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中心→联系我们”。 (*)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等相关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