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光泽县止马镇肉制品加工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
福建
2024-12-12
发布时间2024-12-12 招标类型中标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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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光泽县止马镇肉制品加工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

本招标项目于************时在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光泽县止马镇肉制品加工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人:光泽县止马镇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工程投资规模约人民*******元(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邱小芳主任专家蔡寅青陈方黄莺康强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

/

/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振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龚振法 身份证号码:******************

注册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大写:伍佰肆拾柒万壹仟叁佰陆拾玖元

工期要求:**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推荐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日至********。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止马镇人民政府

地址:光泽县止马镇止马中路**号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路*号***室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光泽县杭中路**号

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福建筑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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