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
本项目于****年**月**日*:**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福建省莲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连城县****-****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土地综合治理新增耕地****亩(其中未利用地开发***亩、旧村复垦***亩、园地复垦***亩、林地复垦****亩、工矿废弃地复垦***亩)和建设高标准农田*****亩。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设备投资****万元),其他投资*****.**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①施工:施工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②协助融资:本项目中标人需协助进行项目融资,完成融资金额不少于*****万元,且融资利率不高于五年期以上LPR+**BP,融资年限不低于**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质量要求: ①协助融资要求:本项目中标人需协助进行项目融资,完成融资金额不少于*****万元,且融资利率不高于五年期以上LPR+**BP,融资年限不低于**年;②建设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标准、《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合作期限:项目分期分批建设,分期分批进入运营期,每期的建设期为*年,运营期**年,每期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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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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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连城县莲兴乡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贰亿伍仟叁佰贰拾万陆仟贰佰元(¥*********.**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为 *.**%。
(*)合作期限:项目分期分批建设,分期分批进入运营期,每期的建设期为*年,运营期**年。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育新(组长)、郑义萍、吴益华、廖金龙、吴兴中、周文兴、魏敦全。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项目为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合并公示,其中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年第**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莲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街连中北路*-**号
电话:****-*******
联系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号金融中心A*A*幢**层****室
电话:***-****-****
联系人:赖工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福建省莲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