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全过程检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EEFN*****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全过程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滁州市金硕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子美路*号工投科技产业园**栋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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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全过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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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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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所有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检测。主要检测范围: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包括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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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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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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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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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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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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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成果应达到或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规程规范及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满足工程验收需要,并为本项目验收提供有关检测方面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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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董胜男、李春龙、徐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全过程检测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水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