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SHXM-**-********-****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测评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测评服务项目 ******.**元 武汉明嘉信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号曹杨商务大厦****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测评服务项目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测评服务项目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本次安全测评服务项目将按照本市新建项目安全测评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的要求,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测评。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满足验收要求的安全测评报告后止。 供应商应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调研,并通过漏洞扫描、配置核查等方式验证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的目标。整改完成后,对项目进行安全测评,最终出具安全测评报告,安全测评报告需满足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先,李红军,刘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计价格[****]**** 号文》中关于招标服务代理收费的相关办法计算,中标服务费为中标金额**.*% ***%及其项目相关费用合计,单个项目中标服务费低于****元的按****元计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 武汉明嘉信技术有限公司在需求理解,服务方案,重点难点分析,服务质量承诺,保密管理措施及能力,项目负责人情况,项目组成员情况类似业绩,综合能力各方面均表现优异。方案逻辑清晰,全面详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在上海完成的面向政府系统的业绩切合本项目要求。故推荐武汉明嘉信技术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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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
地 址:锦绣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汇区虹漕路**号C**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频
电 话:********
采购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