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项目(延津竞谈-****-*)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号
*、项目名称: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项目,以现状摸底、调查普查、安全隐患排查评估等工作为基础,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改造需求,对照建设目标和指标,结合设施的权属等地方实际,按照燃气管网及设施、给水管网及设施、污水和再生水管网及设施、雨水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供热管网及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及附属设施、智慧化建设等分别对县城地下管网管廊和设施提出建设方案,形成市政设施补短板、市政管网管廊提质增效、市政服务全覆盖、小区庭院管网和设施质量提升等实施方案,落实区域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形成项目清单,明确工程位置、内容、规模、标准、实施方式和技术路径、实施期限、建成后管线及设施产权归属等主要内容,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开展可达性分析,强化目标与项目之间的联系,确保达到预期阶段性治理成效,逐步实现问题清单销号,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标段划分:*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保证成果报告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工期: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日历天)提交成果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筑专业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且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 时至****年**月**日 **:** 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
*、售价:*元/份
四、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六、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谈判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投标人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需要澄清的均在系统内完成,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
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王齐德 ****-*******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延津县建设路***号
联系人:徐杰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社区**排*号
联系人:任蕊蕊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蕊蕊
联系电话:***********
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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