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天津南市食品街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信息
天津
2024-10-29
发布时间2024-10-29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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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和平设计[****]****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南市食品街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 津和审批备【****】**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津旅南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天津津旅南市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天津南市食品街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实施天津南市食品街景区提升改造项目,将南市食品街景区打造成为面向国际的“津味”特色文旅体验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改造提升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改造,建筑结构工程改造,相关配套工程提升改造及相关经营等。,总投资额*****.**万元。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清和街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南市食品街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现有南市食品街进行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本项目改造提升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改造、建筑结构工程改造及相关配套工程提升改造等。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设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内容明细。总投资额***.*万元。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人员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 * 名,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结构负责人 * 名,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其他资质要求:(*)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s://www.tjconstruct.cn)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 ** 号 *** 室,或发送至邮箱 titc**@***.com(邮件主题为项目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 获取文件。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津旅南市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永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南京路***号河川大厦A座写字楼**D-****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古淞博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明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于娜、刘虹含、周桐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津旅南市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古淞博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南京路***号河川大厦A座写字楼**D-****号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孙嘉泽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hpqzjw**@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s://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