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M***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服务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观音庵街*号院*号楼*层***
中标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观音庵街*号院*号楼*层*** | ****************XD | ***.*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 | * | ***.*万元 | ***.*万元 | 围绕《激励方案》的实施提供全方位的运营支持服务,主要包括:数据采集监测和应用服务、政策工具服务、政策组织实施等服务。 |
名称: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服务费项目
金额:***.**万元
采购范围:
服务要求:围绕《激励方案》的实施提供全方位的运营支持服务,主要包括:数据采集监测和应用服务、政策工具服务、政策组织实施等服务。
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点:北京。
采购标准:满足附件采购文件第一章“五、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根据《激励方案》要求,在对申请用户的新能源货运车辆开展运行监测基础上,分三期发放激励资金,每期时长为**个自然月,故本项目工作经费需从****年持续到****年;为保证用户的平台服务、数据档案信息服务、运营数据存储服务、信息审核、咨询和信息公示等服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本服务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永艳、刘春凤、武锦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及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号院*号楼
联系方式:门怡,********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
联系方式:辛颖 、韩博,***-********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颖 、韩博
电话:***-********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