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寿安镇职工体检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年寿安镇职工体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供应商提供:(*)供应商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为部队医院的提供《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品目名称:体检服务(C********);
*、付款条件:签订采购合同并在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发票后**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供应商**日内完成所有人员集体检,并依据实际集中体检人员结算体检人员服务和成交单价计算出实际结算金额并扣除预付的**%合同金额,集中体检后,因特殊情况进行补检的人员应在**月**日前按照实际补检人员数量和成交单价计算出实际结算金额进行最终结算。供应商在约定的体检结算日期前**日内提供相应的结算发票,采购人支付剩余应结算金额。
*、监管部门: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政星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E*区**楼(E*层)*-*-****号
联系方式:***-********转***
项目联系人:吴天鑫
电话:***-********转***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