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公安局人像卡口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辉县市公安局人像卡口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辉县磋商采购-****-**】(辉交采****DCS***号)
(二)、项目名称:辉县市公安局人像卡口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预算(元) |
* |
包* |
辉县市公安局人像卡口建设项目(二次) |
****** |
****** |
(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多摄全结构化摄像机、云存储等(详见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日历天;
*、质保期:*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信用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可直接使用总公司、同一集团的分公司(子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及其社保证明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三)、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售价:*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二)、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三)、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在响应性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四)、监督部门:辉县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辉县市公安局
地 址:辉县市共城大道西段
联 系 人:郭琦
电 话:***********
(二)、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开第八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富田财富广场*号楼****室
联系人:王继辉
电话:***********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继辉
电话:***********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