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台山市台城凤凰大道与茶山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平整工程”于****年**月**日发布延期公告,现恢复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原定的招投标活动时间作以下调整: 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二、招标文件P*招标公告中: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与招标文件P**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与招标文件P***页:*.*.*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表述不一致,为不影响投标人编辑投标文件,投标人响应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或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招标人均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按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执、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其有效期不受本次延期的影响。 四、原投标文件包封注明****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已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封装等工作的,可无须因项目延期进行修改,予以认可! 备注:本次澄清说明通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https://zbtb.gd.gov.cn/#/index查看。 招标人:台山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中为招标有限公同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