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提质增效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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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科院(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号*号楼***房间 | 综合评分法 | 否 | *,***,***.**元 | **.** |
合同包*(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提质增效服务):
服务类(交科院(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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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提质增效服务 | 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提质增效服务 | *、服务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道路运政业务办理数据归集和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发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的通知》(交办运〔****〕**号)、《<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有关接口升级改造要求》、《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等交通运输部技术要求与工作指南开展。*、服务应依托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自治区运政系统开展,改造工作须充分考虑系统兼容性与用户体验,实现系统无缝衔接,确保现有“跨省通办”及日常业务不间断。*、根据业务推广需要,通过远程和现场等多种方式,为系统管理人员、业务办理人员提供能够实现平台维护和系统正常使用的培训服务,并编制操作手册及学习视频。*、服务单位及参与服务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履行相应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数据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 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交货 | 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功能建设、接口开发及业务联调等工作,符合交通运输部相关技术要求,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完成服务后,由乙方提交验收报告,对项目完成情况、应用情况等进行总结,经甲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 | *,***,***.**** |
高文化(采购人代表)、王桂霞、崔玮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提质增效服务):*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号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阮佳****-*******
项目联系人:李超南
电话:****-******* 质疑联系人:阮佳****-*******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