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监理(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监理(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监理)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范(但不限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等相关要求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总监理工程师:陈红军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高级工程师 鲁*************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金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范(但不限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等相关要求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总监理工程师:于东江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高级工程师 ****B******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润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范(但不限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等相关要求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总监理工程师:刘国伟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高级工程师 S ******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顾方,邓雨晴、安晓东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