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二实验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灵教竞磋(****)***号;LBGZ[****]***-ZC***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LBGZ[****]***-ZC*** |
灵宝市第二实验小学食堂服务劳务项目,拟选择*家供应商为学生食堂提供食材的加工与制作、保育、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午间休息安全保障等劳务服务。 |
灵宝市金麦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川口乡闫谢村中心内综合楼*号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服务标准 |
* |
灵宝市第二实验小学食堂服务劳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学年 |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曲洪国(组长)、赵宏伟、杜旭辉(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灵宝市金麦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春祥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EM*X**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部门: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
采购人:灵宝市第二实验小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