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埔县学前教育提升工程项目-大埔县青溪镇中心幼儿园迁建工程的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大埔县人民政府于****年*月**日对本项目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决定事由为撤销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作出的《大埔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决定书》中关于认定广东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建议取消广东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决定。依据大埔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埔府行复[****]**号,我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取消****年*月**日发布的本项目中标结果,并废止建设工程交易见证书(招标申请号:****-***),同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大埔县教育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