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年秋季-****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旺苍县****年秋季-****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人为食材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 投标人为食材配送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提供以上资料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进行投标人电子签章。。
采购包*:
(*)投标人为食材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投标人为食材配送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预包装)。提供以上资料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进行投标人电子签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旺苍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
名称:旺苍县教育局
地址: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路***#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号-五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