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羊角镇竹营小学综合楼工程”异议处理结果补充公告
羊角镇竹营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年**月**日收到异议书,于****年**月**日邀请原评委专家复核异议情况,经过复核,异议的第*点、第*点的相关问题存在,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附录*和第三节*.*.*相关规定,广州弘锭工程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审查。决定取消广州弘锭工程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综上所述,招标人认同原评标委员会复核意见,决定取消广州弘锭工程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名城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竹营小学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