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C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川县秋林镇西塬村苹果产业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宜川县秋林镇西塬村苹果产业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合同包(*)变更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因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发布后**日内未领取成交通知书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为该公司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成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宜川县秋林镇西塬村苹果产业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项目)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哈尔滨上元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宜川吉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宜川县秋林镇西塬村苹果产业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项目)中标金额(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
名称:宜川县秋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川县秋林镇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宸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北区**号楼一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