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
一、招标条件
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已由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批准。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内蒙古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名称: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 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升改造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路面结构,道路长度****米,红线宽度**米,两侧绿线宽度*~**米,绿线面积约*****平方米;同时完善电力、照明、通信、再生水、给水、交通、绿化等配套工程。
*.* 招标内容及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后期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周期(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元) | |
* | 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升改造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路面结构,道路长度****米,红线宽度**米,两侧绿线宽度*~**米,绿线面积约*****平方米;同时完善电力、照明、通信、再生水、给水、交通、绿化等配套工程。 | ** | ***.**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epoint-sso/default/login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投标单位如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epoint-sso/default/login点击CA公司信息。
*、技术支持电话:**********。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秒。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章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上午**时**分 (同开标时间);
*.* 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 章节。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系统https://***.***.***.***:****/epoint-sso/default/login点击帮助手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
九.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一纬路一号
联系人:任仲麒
电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水岸小镇四区**号楼四区***号底商
联系人:张春梅
电 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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