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GZ*******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经营范围涵盖资产运营管理、物业管理、劳务服务的服务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黄石市 (大冶市)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s://hsszfcg.hbdzcg.com:*****/#/index) 直接获取
*、方式:
使用 CA 方式
(*) 供应商账号注册
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进入“ 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依据指引填写,完成注册。注意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经系统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 CA。
(*) CA 办理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办理地址:https://css.hbca.org.cn:****/hbcaysl/web/businessQuery.jsp?projectId=**d*eff**cf**c**b***ad**f***b***
或者打开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门户网站 (https://hsszfcg.hbdzcg.com/) ——首页——CA 办理,点击【CA 办理】按扭,进入相关页面办理。您可在“ 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黄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来查看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如您在证书业务申请中遇到问题,请尽快联系客服(服务热线:***-***-****企业 QQ:**********)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潜在供应商如果线上办理不成功,可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 *** 号黄石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 CA。注意,因 CA 未办理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招标文件下载和投标
已有登录账号并已办理 CA 证书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可访问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网上投标,如未办理 CA 证书则无法网上投标。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石市 (大冶市)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黄石市(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疑问可咨询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 (大冶市)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及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上发布。若开标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同步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大冶市大棋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公众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金湖办事处汪拳村北湾**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