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阜新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阜新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比率不超过***% 包号:*** 采购需求:阜新市特殊教育学校****年采购主食、副食、干调、水果、干果、饮品等食堂食材及其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按年签订,经采购单位考核,服务质量合格,可再续签,最多不得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 地址: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质疑与投诉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加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自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阜新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西环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阜新镇哈朋村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xc****@***.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 号:************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贺亮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