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绿色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盐仓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绿色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盐仓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JG****-****,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具体如下:
一、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表*-*:拟委派本项目监理人员情况汇总表“注:*.岗位登记单位及状态指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目前是否在投标人处登记;*.本表要求填报资格审查条件中最低人员要求的所有监理人员名单,须在本项目专职,不可在其它项目兼职。”修改为:“注:*.岗位登记单位及状态指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目前是否在投标人处登记;*.本表要求填报资格审查条件中最低人员要求的所有监理人员名单,中标后须在本项目专职,不可在其它项目兼职。*.投标人应保证其它所提供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二、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表*-*、*-*中的“注:*.投标人应保证其它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出,即取消中标资格。”修改为:“注:*.投标人应保证其它所提供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并如实填写,否则一经查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澄清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电白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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