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黎县嘉黎镇清洁供暖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 一、招标条件 本嘉黎县嘉黎镇清洁供暖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嘉黎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供暖工程*项,包括集中供暖末端工程****.**平方米、**+**户光伏+分散供暖系统****.**平方米。涉及储能电池、热泵热风机、太阳能光伏板、太阳能集热系统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等,以及建设能源站、镜场区、总平电气、总平给排水、室外热力等附属工程。(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嘉黎县嘉黎镇清洁供暖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及规模:供暖工程*项,包括集中供暖末端工程****.**平方米、**+**户光伏+分散供暖系统****.**平方米。涉及储能电池、热泵热风机、太阳能光伏板、太阳能集热系统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等,以及建设能源站、镜场区、总平电气、总平给排水、室外热力等附属工程。(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那曲市嘉黎县。 *.*、资金来源:市财政配套资金。 *.*、计划工期:**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嘉黎县嘉黎镇清洁供暖工程项目: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嘉黎县嘉黎镇清洁供暖工程项目: 获取时间: ****-**-** **:** -- ****-**-** **:**,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嘉黎县嘉黎镇清洁供暖工程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嘉黎县嘉黎镇清洁供暖工程项目: 开标时间: ****-**-** **:**:**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实行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各投标人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在平台“企业信息”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截图。 *.*、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号的相关规定。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号)的规定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