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QY******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所属期为****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②提供****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或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 //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无提供或提供的网站查询情况截图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不一致的,按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纸质投标文件: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号,电子投标文件: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等。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法人/被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指定地点或邮寄方式,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邮寄的应提前(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号,刘先生,****-*******)”,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liuzhuoquan@ebidding.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的,出现以下情况:快递到付、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有权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
*.质疑及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部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号
质疑联系部门: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清新大道**号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三楼
电 话:****-*******
名 称: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第一初级中学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下潭上街***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