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红河县大羊街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云南
2024-07-30
发布时间2024-07-30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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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红河县大羊街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县大羊街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 ****.** 平方米,室外附属设施(水电管网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 经办人: 杨海福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恒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梁世福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红河县大羊街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红河县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 ****.** 平方米,室外附属设施(水电管网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红河县大羊街中学校园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于本单位,并提供注册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合同签订时间大于****-*-*,业绩内容为资质承包范围内的业绩,新成立公司无企业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合同签订时间大于****-*-*,业绩内容为资质承包范围内的业绩,此项不列入废标条款,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其他: (*)投标人须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应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自行说明,并出具相应责任承诺书)。 (*)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登记表,与上述企业业绩要求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新成立公司无企业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万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号),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万元。 (*)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红公管联发〔****〕*号,“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投标人可以在缴纳保证金页面“无失信记录”处上传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到的企业信用报告,提交成功后,保证金缴纳节点显示免缴纳即可。截标后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核验,如有失信记录的,评审专家可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必须是从“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全部内容。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招标公告(*).pdf****-**-**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