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城区滨湖路及金缸城北区危旧房屋改造项目—银杏花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秭发改审批[****]*号、秭发改审批[****]*号以及****-******-**-**-******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审批及备案,项目业主为秭归九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峡移民后扶专项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与地方配套、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宜翔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辰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对秭归县城区滨湖路及金缸城北区危旧房屋改造项目—银杏花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部电梯进行采购。
*.*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银杏花园小区。
*.*招标范围:主要采购内容为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履约期限:***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具体开工时间或分批次安装电梯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投标人是所投电梯制造商(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是所投电梯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对同一品牌电梯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上传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上传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须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住所应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上传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原件彩色扫描件)
(*)所投电梯设备代理商作为固定维保单位的,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②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及拟投电梯制造商近*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围标串标或者安全较大事故(投标人做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sc.yichang.gov.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 * 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 * 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 * 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八、合同签订
本项目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sc.yichang.gov.cn/zgweb/)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年*月**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宜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果园一路**号
联系人:董少非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辰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街**号
联系人:韩天赋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