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府采购本项目施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执行《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执行《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投标人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zang.gov.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zang.gov.cn/fwzxlx/*****.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本项目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本项目各项公告均在以上媒介发布。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zang.gov.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各投标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演示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