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安平镇人民政府柘城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结果公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柘城县安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柘城县安平镇人民政府柘城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柘城县安平镇人民政府柘城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项目编号:柘财采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万元
二、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采购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年**月**日
*、磋商地点:柘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磋商小组名单:闫风起、张惠、张家旗(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柘城县安平镇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鼎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 大写:玖拾壹万捌仟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长江路与学院路交叉口民政局家属院东单元二楼东户
第二标段:
成交供应商:河南腾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 大写:玖拾贰万捌仟肆佰元整
注册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八一路兴业大厦院内西楼三层二楼
第三标段:
成交供应商:河南天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 大写:壹佰贰拾万零壹仟元整
注册地址:商丘市八一路南白银路西世纪商城***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第一标段:
工程类 |
名称:柘城县安平镇人民政府柘城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施工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帅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豫**************** |
第二标段:
工程类 |
名称:柘城县安平镇人民政府柘城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施工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朋善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豫************ |
第三标段:
工程类 |
名称:柘城县安平镇人民政府柘城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施工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马威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豫************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第一标段:鑫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拟派项目经理所提供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查询清单不符合磋商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条”要求,导致磋商无效。
第二标段:河南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年*月*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导致磋商无效。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
*、投标单位:鼎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分;综合部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奥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分;综合部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省齐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分;综合部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第二标段:
*、投标单位:河南腾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分;综合部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宏祥建设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分;综合部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三状元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分:**.*分;综合部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第三标段:
*、投标单位:河南天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分;综合部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省鑫鼎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分;综合部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晟冠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分;综合部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科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分;综合部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第一标段
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收费金额:*****元
第二标段
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收费金额:*****元
第三标段
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收费金额:*****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柘城县安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柘城县安平镇
联系人:王永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号
联系人:张广夙、张莉娜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柘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地址:柘城县未来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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