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LPC-DL-********
二、项目名称:****年抚松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部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鹏达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延吉市人民路****号东珠家园*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年抚松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部分
施工范围:白山市抚松县境内
施工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项目经理:高子翔
职业证书信息:一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福义、卢雪松、王春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号文及发改价格〔****〕***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
联系方式:***********
名 称:吉林省鹏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A*栋****幢******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连雯
电 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抚松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年抚松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部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年抚松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部分(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吉林省鹏达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吉林省鹏达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https://bsggzyjy.cbs.gov.cn/EpointWebBuilder/WebbuilderMIS/RedirectPage/RedirectPage.jspxlocationurl=https://bsggzyjy.cbs.gov.cn/&infoid=e**c*ced-b***-***a-b*ba-***ca****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