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坂仔片区排涝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平和县坂仔片区排涝工程
招 标 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郭先生:****-*******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小王:****-******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道****米;新建雨水箱涵***米,断面尺寸为*.*米x*.*米;新建排水沟渠****米,断面尺寸有*.*米x*.*米、*.*米x*.*米、*.*米x*.*米、*.*米x*.*米。主要工程包括雨水管道、雨水箱涵、排水沟渠、道路破除修复工程等。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万元;
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K 值取*%~**%(含 *%,不含 **%)】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
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如有时):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标现场抽取k值为:**.**%
中标候选人:杭州之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捌佰陆拾叁万陆仟贰佰壹拾叁元整(含暂列金贰佰伍拾捌万元整)(小写¥********元(含暂列金*******元)
项目负责人:李国胜
建造师注册编号:浙****************
工期:总工期为***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评标委员会名单:洪达华(组长)、陈荣贤、郭怡龙、夏武财、郑培林。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苏州市顺发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贵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第六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商务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条款条款,商务文件评审不通过。
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督部门: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