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第五批) -零星小区(兴莲一地块)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代理招标编号:FJHCDL【****】***号
本招标项目于 ****年*月**日**:** 时在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城县梦笔大道***号*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浦城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第五批) -零星小区(兴莲一地块)施工监理
招标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该项目改造面积*.*公顷,小区内部建筑***栋。 涉及住户***户。 本项目涉及专业有道路工程、管线综合、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土建)工程、通信(土建) 工程、绿化工程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叶孝忠(组长)、邱华、周魁灏、刘荣弟、齐雄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新宪 注册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元 工期要求:***个日历天
*、公示时间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号大众大厦二楼
联系人:兰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莲塘镇马莲河西路**号宜和佳苑*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林赐滨
电话:***********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二*二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