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安县永安乡苏吉良子村村屯道路改造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号鸿基名筑****室(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XHYL-********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号
*.项目名称:农安县永安乡苏吉良子村村屯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完成全部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农安县永安乡苏吉良子村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并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最新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仿,如该供应商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方式),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其企业资质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电子邮箱获取)
为方便潜在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收到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为准。
*.*获取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社保证明。
(*)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文件售价:***元一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号吉林日报副楼*楼吉利招平台开标室二。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号吉林日报副楼*楼吉利招平台开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公告同步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永安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永安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贾乡长、***********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号鸿基名筑****室
联系方式:李经理、***********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监督部门:农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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